消防控制室作为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关键控制场所,承担着监测火灾报警、启动消防设备以及组织人员疏散等至关重要的职责。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卓越的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各类消防设备,及时且准确地发现并处理火灾隐患。倘若消防控制室实行一岗多职,将会引发诸多严重问题。具体的危害如下:一岗多职的危害
01. 值班人员精力分散
在一岗多职的情况下,值班人员不仅需要负责消防控制室的工作,还要承担其他岗位职责,其精力必然会被分散,难以全神贯注地投入到消防工作中,容易出现疏忽和失误。例如,在某工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除了要监控消防设施外,还需兼管部分行政事务。有一次,当火灾报警系统发出警报时,他正忙于行政工作,未能及时察觉,等到发现时火势已经有所蔓延,险些酿成重大事故。
02. 职责不清,工作效率低下
一人身兼多职会导致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内容繁杂,无法保证火灾报警和处理的及时性。
03. 降低值班人员专业水平
消防控制室工作对专业知识和技能有着极高的要求,一岗多职的人员往往难以全面掌握各项业务,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操作消防设备,对火灾应对措施也不够了解,难以充分发挥消防控制室的作用。比如,在某商场,有一位一岗多职的工作人员在面对火灾报警时,由于对消防设备的操作不够熟练,导致灭火设备未能及时启动,给灭火工作带来了阻碍。
04. 容易导致协调混乱
不同岗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可能会出现问题,影响消防工作的有序开展。比如,在某写字楼,由于一岗多职,当发生火灾警报时,值班人员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过程中出现混乱,延误了最佳的应对时机。
05. 可能引发心理压力过大
一人承担过多职责,容易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进而可能影响工作状态和决策能力。例如,在某酒店,一岗多职的消防控制室人员长期处于紧张和压力之中,在一次较小的火灾隐患处理中出现了错误判断。一些单位采取消防控制室一岗多职做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没有充分认识到消防控制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降低成本而不惜牺牲消防安全,这是一种极其短视且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给单位自身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以及第六十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这些规定明确了消防控制室专人负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了提升消防控制室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明确职责: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专注于其核心职责,避免分散精力处理其他事务。
专业培训: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操作消防设备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责任分配:明确消防控制室内各个岗位的职责,确保岗位专人负责。
心理支持:为值班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压力管理,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压力。
法规遵守:严格遵守消防法规,确保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和操作符合法律要求。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消防控制室的运行效率,保障建筑的消防安全,同时也保护了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