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辖区重点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本校于今日给昆明市呈贡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与管理人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一:培训时间
第一场:2023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9:30,龙城街道、乌龙街道、洛龙街道、斗南街道辖区的重点单位安排1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微型消防站站长参加。
第二场:2023年2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呈贡区吴家营街道、雨花街道的重点单位安排1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微型消防站站长参加。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均在彩云南路消防救援站四楼会议室(导航地址:呈贡区消防洛龙路中队、呈贡区祥园街中医院后门对面)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员,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8)在员工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本校2月份、3月份消防设施操作员开班时间如下:
昆明:2月12日 云县:2月22日
凤庆:3月1日 永德:3月9日
丽江:3月15日 迪庆:3月22日
为节省各单位参训学员赴昆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此次培训本校将送教上门,有需要培训的各单位请抓紧时间报名。
详询(普老师185 8725 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