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令第 129 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
根据2019年6月26日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通知。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持初级(五级)证书的人员可监控、操作不具备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
监控、操作设有联动控制设备的消防控制室和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人员,应持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的控制室,设备基本都是联动的。)
一、招生对象
(1)消防安全检查人员;
(2)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人员;
(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从业人员;
(5)其他自愿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初中以上学历,年龄18至55周岁且身体健康人员,男女均可报名参加。
三、学费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培训费用请联系普老师:18314459119(微信同步)
四、报名地点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269号新华文化创意广场B座5楼
五、开班时间及携带资料
如需参加培训,请尽量提前与学校联系报名交费,以便统计人数后作来培训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中级需交资料如下:
(1)小二寸蓝底 纸质相片4张;
(2)对应纸质相片的电子相片;
(3)身份证彩色复印件1份;
(4) 高中/中专或者以上的毕业证彩色复印件1份;
(5)累计六年的社保流水;
(6)对应六年社保的工作证明(需要与社保流水对应相符)
二、报名初级需交资料如下:
(1)小二寸蓝底纸质相片4张;
(2)对应纸质相片的电子相片;
(3)身份证彩色复印件1份;
(4) 高中/中专或者以上的毕业证彩色复印件1份;
备注:如毕业证遗失的,可用户口本对应学历页,需是高中 /中专或以上学历,并彩色复印件代替 。
六、培训形式
1、课程安排:理论授课+实操授课(鉴定前实操复习培训时间另定)。经学校组织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学员凭《结业证书》参加全国理论统考和省实操鉴定考试。
2、培训学习期间,各单位不再安排学员其他工作任务。
3、学员在考取全国通用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前,在一定期限内可凭《结业证书》为持证上岗证书的凭证,接受当地公安消防和应急部门的检验。参加全国理论统考和省实操鉴定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七、培训内容
消防设施操作员初级、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和中国消防协会统编教材进行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
1、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2、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八、培训目标
经学校组织考试合格, 颁发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办学校统一制作的消防设施操作员结业证书。
在此基础上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可取得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核发制作制作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九、上课地点
上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269号新华文化创意广场B座5楼多媒体教室